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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章(第1页)

沈翌笑着收下名片,又问他是否有时间和自己共进晚餐。

“我的荣幸。”jirk说。

joseph晚上有一个报告要做,david也要赶回纽约。沈翌对波士顿不熟悉,还是教授推荐了一家很隐蔽的小餐馆,他眨着蓝色的眼睛和沈翌说:“我和我太太年轻读书的时候,就喜欢来这里吃饭。”

沈翌拦了的士,教授神秘道:“你先去,我自己有车,等会儿过来。”

jirk所说的车实际上就是一辆有点旧的老牌自行车,沈翌站在餐馆门口看着他骑着车过来,要停下前还伸手示意了一下后方的汽车。

“我来晚了。”教授指了指自行车,“这个最方便。”

等到进到餐馆里,一位东方面孔的大叔拿着菜单过来坐在他们旁边,沈翌才明白过来对方的用意。

“在异国求学很辛苦吧。”教授一边脱外套,一边盯着他说:“吃点你们国家的菜,味道很正宗。”

老板和教授打过招呼,视线移向沈翌,“是来这边学习的吗?”

沈翌在旧金山基本上没什么机会吃中餐,公司的饭菜很可口,但掌厨的都是美国本地人。他摇摇头,“在旧金山工作,来这边出差。”

“他很厉害。”教授和老板说一句,又喝了一口提前给他们泡好的茶,和沈翌介绍道:“这位是罗老板,我在哈佛的学生。”

两人问过好,沈翌问他:“您也是中国人吗?”

“是啊。”老板说:“本来在哈佛读大学,读一半不想学了,自己开了个中国小餐馆。”

他们说的是中文,教授有些听不懂,扯了张纸巾吐出两片茶叶,咂了咂嘴,“没上一次的好喝。”

“这是绿茶,上一次喝的是红茶。”老板说完又问沈翌:“你是哪儿人?给你们做点你的家乡菜。”

也不确定老板是不是会做西南菜系,等到人走了,教授才小声说:“他和他妻子很恩爱,已经回国了,每年这几个月都会过来待一段日子。我就想着你赶巧了,一起来尝尝。”

“你什么时候回旧金山?”

“明天。”

“我过几天也要回去。”教授说:“你刚刚说你在旧金山工作?”

沈翌猜想他是要问学习的事,于是直接说:“一边工作,一边准备找个机会深造。”

“看好学校了吗?”教授带着很明显的暗示道:“我在斯坦福。”

沈翌笑了笑,复又冷静下来说:“是斯坦福,不过……不是数学专业。”

“为什么?”jirk想起来当初那个女孩子说沈翌多喜欢数学,“我记得你朋友说你很热爱数学。”

无力感涌上来,沈翌还是没有欺骗他说:“现在的想法是电子工程专业,我的工作相关。”

他的手指轻轻地摩挲着,有点紧张对面人的看法。谁知道本以为的挨批并没有到来,教授沉吟一声,“工作啊,那是挺重要的。数学这东西,抓不住。”

教授两只手交握着放在桌子上,看着他笑着说:“你不会觉得我会怪你吧?老实说如果这不是我的工作,当年我要不要学习这个也会考虑很久。没有人能够对你评头论足,更何况如果你不喜欢的话,也就不会参与这届了,不是吗?”

“我最讨厌听他们说的就是什么数学很美这些屁话,在我看来,这无异于逼着人穿鞋。”

沈翌的眼睛很缓慢地眨了眨,没有听明白这个比喻。

教授还没来得及解释,罗老板端着另一壶茶过来了,“来,你要的红茶。”

得到了想要的中国茶,教授更高兴了一些,干脆兴致极好地指着老板,“和逼着他读书一个道理。”

“什么?”罗老板问。

“当年最头疼的学生,放着好好的学不上要出来创业。”jirk笑着说:“没办法啊,人可以读书不代表必须读书,我可以穿鞋也可以不穿鞋,就像你可以学数学也可以不学数学。”

“人嘛,都是为了混口饭吃。”教授说完看了老板一眼,“对了,我的饭呢?”

沈翌最终还是按照原本的计划选择了斯坦福的电子工程专业,后来他和徐清旖聊起来jirk,徐清旖又想起来那年上海台风,她抱着一个巨大的包在屋檐下躲雨,自己都觉得滑稽得过分。

分公司的一切都进行得有条不紊,孟晨是一名合格的领导者,沈翌是实干主义,诺米性格幽默,最擅长与同事联系工作,他们的关系变得非常不错。

圣诞节刘语潇来他的公司找沈翌,她说她们学校圣诞节有一场舞会,想要邀请沈翌和她一起参加。

沈翌想要拒绝,孟晨和诺米有意撮合他们俩,刘语潇半真半假地说:“如果你不去的话,我只能去租一个不认识的人做舞伴了,毕竟我们专业没有我认识的男孩子”。

趁着沈翌正在为她的安全做考量的时候,孟晨和诺米一起将沈翌推上了出租车。

刘语潇从小家境富足,即使学习成绩一向不好,但是由于经常出国去玩的原因,她的英语其实说得很不错。

沈翌在洗手间换好了刘语潇为他准备的西装,然后将自己本身的衣物折好放在储物柜里,刚好她也换好礼服,是一条玫瑰金偏白的渐变色的裙子,长度在小腿处。

沈翌原本不怎么跳舞,但是美国人喜欢开舞会,这是他们的一种社交方式。所以后来孟晨教会了他,他说这是“最基本的礼仪”。

华尔兹是一种非常优雅的舞蹈,沈翌学东西很快,但现在他有点忘记了原地踌躇步的步法,问过刘语潇之后,他在心里记了几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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