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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(第2页)

“以后没事来接我下班,我可以忘记今天的仇。”褚驭将手机还给她。

“要不现在掐死你?”季珂接过来看一眼。原本呆在小黑屋的“狗东西”,已经成为置顶的“阿驭”。

少年人计较的东西多简单,不像成年人,为职场的一点得失,天天宫斗。

“你的脑子空间够用,我建议你记着。”季珂才不会像带宝宝一样照顾一个职场新律师,“如果就是记不住,我可以掐死你。”

认识季珂的七年里,她无数次说要弄死自己,到后面也就是说说而已。褚驭喉咙里发出一声轻笑,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,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“婚姻法呢?”季珂本能的询问每个女人都关心的问题,传闻新法的诞生,婚姻法不再保护女性的权利。

褚驭拎着行李箱,亦步亦趋的跟着她后面两节台阶,上了两层,褚驭的声音依旧平稳:“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,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,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。”

“想结婚了?”季珂自动翻译。

“如果有缘的话,我是这么想的。”褚驭站在楼梯的转弯处,话说分外认真。

这话像是一生的宣言,季珂跟着灯光昏黄的楼道里往上走,脑子里一下子清空。

她猜测褚驭有了女朋友,想着跟她介绍。于是顺着他的话往下问,“女孩哪里的?你做好打算,可以带过来我见见。合适的话,端午带回家给你妈见见,我顺便帮你说说好话。”

他妈,也不是他亲妈,是季珂的妈妈。

这位少爷是季珂弟弟季越辰的同学,父母离婚,一个人在容城生活。他十五岁出现在季珂家,三天两头蹭饭后,把家里一手遮天的娇老大哄得眉开眼笑,就让他常来。

常来几次,就开始常住。

常住后,褚驭的爸爸得知情况,便打电话给林曼娇拜托她照顾这个孩子,给了一万一个月的生活费。

林曼娇那时候还是人民医院的肛肠科主任。她一盘算,一万块得少割好几个痔疮,便应了下来,“放心,我一定把他当亲儿子对待。”

话一出,褚驭就上赶着叫干妈,开始了长住。

第二年除夕,林曼娇一视同仁的给他一个压岁包,把这孩子感动得掉眼泪,当场就喊:“妈妈”

季珂家从那天开始,就多了一个入侵者弟弟。她开始是不喜欢这个孩子的,入侵者向来不讨喜。但可恨之人必有可爱之处,他总能在季珂困难的时候,奉上自己的零花钱。

这世上有几件事,是钱不能解决的?

拿人家的手短,季珂把这种照顾强行解释为时间培养的姐弟情。

“没有!”褚驭一把夺过她手里的钥匙,开门进去,又朗声重复一遍,“我还没有女朋友!”

没有女朋友?

季珂站在门口,瞪着眼睛,无语许久。

“没有你说这么认真?!都是要当律师的人,怎么这么不着四六。”

褚驭提着行李箱进去,站玄关的一抹灯光出,长长的影子斜切在陈旧的柜子上。

“律师怎么了?”他烦躁的扔下行李箱,箱子上的积水震荡落在地板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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