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似锦的心不禁微微一颤,这才转过头,与一双又黑又亮的狗狗眼对上视线。
有个问题,她藏在心里很久了。
“孟繁泽,你喜欢我什麽啊?”
喜欢第一次见她时她害羞逃跑的样子,喜欢她故意捉弄他时的样子,喜欢她情绪不好时气鼓鼓的样子,像极了奶兇奶兇的猫咪。
喜欢她莫名其妙的强势,甚至也喜欢她跟他在一起后对他的依赖
她招人喜欢的地方,实在是太多了,说上三天三夜恐怕都说不完。
除此之外,更为致命的是生理性喜欢。
身体永远先于大脑反应,他超喜欢她身上甜甜的柑橘味道,闻到的瞬间,总忍不住想要靠近;每每见到她,就像狗狗见到主人般,扑到她身上,疯狂贴贴又蹭蹭。
有时候跟她说话,看她气鼓鼓地抱怨,他会稍稍跑神,满脑子被一个念头填满——她为什麽这麽可爱。
他喜欢给她做饭,看她的眼睛在看到美食的一瞬间亮起,俨然变成了小馋猫。在喂她吃饭的时候,她会主动凑近,嚼东西时腮帮子鼓鼓的,他又会被可爱到。
渐渐的,他开始研究她的口味,熟悉她喜欢吃的东西。曾经很长时间心心念念的女孩终于进入了他的生活,将他心底的遗憾逐渐填满。
每一次接吻,他都会心跳如雷;每一次情事,他都会克制不住。
所以,白似锦突然问他究竟喜欢她什麽,他实在无法精準概括,于是思考片刻开口:“因为白白全世界最可爱。”
明明是一句浮夸又带着傻气的情话,偏偏从他口中说出,倒没那麽油嘴滑舌,反而甜滋滋的。
桃花眼天生风流多情,眼尾微微上扬呈媚态,与这样真挚癡迷的眼神好像根本不容。
但孟繁泽这样看着她,却是合理的,一眼就能将人的心打透。
她一直盯着他看了好久,她的瞳仁大且黑t,细细打量一个人时,会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审视感。
但孟繁泽并不害怕,只是问她:“怎麽了,宝宝?”
没有人会像他这样,把一个愚蠢的称呼叫得这麽甜。
“如果有一天,你发现我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麽好,你还会喜欢我吗?”
他微微一愣,毕竟对于白似锦的很多事情,他都知之甚少。
然而思索片刻,他依然肯定地回答:“会。”
“白白,我会一直一直喜欢你。”
她的心猛地一颤,眼睛不自觉地弯起,笑了。
“好,这可是你说的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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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转眼,时间步入四月。春天,适合谈恋爱的好季节。
阳光正好,微风不燥。适合一起出门逛街、一起看展、一起去游乐园、去电影院待到下雨之时,窝在房间里,听音乐,追剧,腻歪在一起
一切美好得宛若梦境。
尽管两个人在不同的学校,但课表共享后,总会抽出共同的空閑时间待在一起。
忙碌的时候,白似锦会待在学校的美术室做作品,而他则继续跟进梁建的项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