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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(第1页)

裙子脏了,手心的花瓣黏着,清理不干净,裙子越拍越脏,一双小小的杏眼泛起了水汽,急得鼻尖都冒出了几滴汗。

北歌穿着园丁服,提着浇花的壶,站在宽敞明亮的大路另一边看着她。

她当时觉得这个小孩笨死了,把手里的花扔掉不就好了,于是她走过去,把她手里的花抢来扔地上,说:“你别哭,我帮你扔了。”

就在这时,卫姝的保姆跑出来,恰好看见了这一幕。

北歌始终记得保姆跑过来时嫌恶的目光,在看见地上的花后,那目光从嫌恶变成了警惕。

“宝宝,她欺负你了吗?”保姆问卫姝,“她抢了你的花,还把你弄哭了。”

北歌从小自尊心强,当时气红了一张脸,可毕竟是个小人,不敢和大人对上,只能气鼓鼓地看向卫姝。

卫姝的大眼睛上还带着泪花,被她恶狠狠地一瞅,眼睫毛上的一颗泪滴硬生生吓掉了。

完了,北歌心想,自己估计要被这个狗咬吕洞宾的保姆告状,然后主人家会不冷不热地说她妈几句,她妈会当着所有人的面打她,然后晚上抱着她哭。

烦死了。

这时候,卫姝从惊吓中回神,拍了拍小手,声音奶声奶气的,却清楚认真:“她没有弄哭我,是我自己弄的。”

保姆见她都这么说了,只能狠狠地瞪北歌一眼,劝卫姝道:“以后不要一个人跑出来,外面很多坏人,还有你看她身上多脏啊,碰见了要躲远点。”

北歌抿着唇看了眼自己的园丁服,她刚替妈妈给门口的花浇水,袖口不小心蹭上了泥巴,刚才没注意到,而且就算注意到了,她也不会在意。

既然误会解释清楚,北歌冷冷地看了保姆一眼,转身就走。

身后传来小姑娘细弱的声音,手腕也被一只凉凉的小手抓住了:“谢谢你。”

北歌紧绷的唇角缓和了一点,低头看了眼自己被抓得五颜六色的手腕,唇角忍不住又往上翘了翘。

继而头也不回地离开。

天上云地下泥,北歌把人娶到手,比西天取经九九八十一难都要复杂艰难。

北歌看着自己前半生拼搏的心血,在心里想,卫姝失忆是因为不愿意想起自己,想悔婚,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。

不然她为什么要在两人领证的前一晚,开车去见自己的前任?

明知道自己只要喝了酒,就算血液里的酒精恢复正常,还是会头疼好几天,那又为什么要在见前任的时候喝酒?

北歌内心有点失控。她这些年几乎不让卫姝碰一滴酒,在任何需要喝酒的场合都小心护着她,而她的前任明明也知道她不能喝酒,为什么不拦着?

更令人难以忍受的是,车祸发生的时候,卫姝的上一条通话记录就是她的前任。

医生见她沉默不语,神色也变得认真起来:“为什么你会这么想,你前几天不是刚刚求婚成功吗?”

北歌不愿和她讨论自己头顶的颜色,拿起病历起身:“一个星期后,我带卫姝复查,有事联系你。”

医生一口气噎在喉咙里,还没等她骂出一句“神经病”,刚刚走到门口的人折返回来,命令道:“今天我和你说的话,别和卫姝说。”

医生眯眼,故意道:“凭什么?”

北歌轻笑,眼中攒着莫名的火:“我要是追不到卫姝,我不好过,你肯定更不好过。”

想起这些年北歌对卫姝的执念,她们这些朋友都看在眼里,北歌说的话绝对不是开玩笑。医生狠狠一哽,长叹着保证什么都不会说她本来什么都不知道,北歌这才放心离开。

回家

病房里的东西都已经打包完整,北歌去病房,打算把人领回家。

市中心医院的病房处于高层,在上午的时候光线很好,透过落地窗,能看见外面曲水环绕的花园。

薄黄日光,擦过印花纱帘,笼凝在窗前的人身上。

卫姝微微侧坐在沙发上,大半个身子都逆着光,手里拿着不知道从哪个护士手里要过来的文件夹板,在一张a4纸上用铅笔画着什么。

她左手绑着石膏,只能用膝盖撑住画板,落笔的动作很轻。

铅笔的沙沙声中,落地窗外吹来清新的空气,掀起纱帘一角,也吹动了卫姝没有挽到而后的碎发。

北歌出神地望着卫姝,从她受伤的手臂一直看到她的甜美的侧脸,最后落在画板上。卫姝手指捏笔的姿势很好看,拢在一起的手指白皙劲痩,松紧有致,在纸面上落下浓淡交替的阴影。

北歌一直都喜欢看她画画,怎么看都不厌倦。画画的时候,卫姝总是很安静,一个人能坐下一下午,有时候连饭都忘了吃,也不喜欢被打扰,北歌靠在门框上静静看着她,没有出声,直到她画画结束,从夹板上取下a4纸,对着窗户观察的时候,才看见了门口的人。

北歌神色平淡,在刚才的等待中,她已将心中的惊艳与苦涩尽数咽下。

卫姝看向她的视线很温和,唇角含笑:“找我有

什么事吗?”

这几天她忙着检查,知道自己遭遇车祸失了忆,而门口的人大概率是她的女朋友,还是谈了很多年,彼此朋友都知道对方的那种。

可卫姝对她没有任何印象,她只是失忆,性情并没有变,对于不认识的陌生人,还是下意识以疏离冷淡的模式相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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